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于振宇

  采用打印方式制造假币,伪造货币面额高达240万余元,借助QQ网络媒体跨地区购买、出售,以假币冒充真币。日前,由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起特大伪造货币案,该县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闫某某、韩某某等13人犯伪造、出售、购买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四年不等。

  小额假币换真币,揪出特大伪造货币案

  2016年7月29日,梁某胜、王某、张某在湘潭县易俗河镇海棠路地段“洗货”(即使用假币购买小金额物品方式换取真币)时,被湘潭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共计缴获20元面额假币584张,面额共计7680元。

  经查,2016年6月至7月期间,梁某胜通过QQ从梁某林处购买20元面额假币3千余张,面额合计7万余元,部分直接通过QQ转售张某等人或由王某出售,部分与王某、张某合资购买再通过剪裁和“做旧”方式再“洗货”使用。其中,王某参与出售、购买假币2千余张,面额合计5万余元,张某参与购买假币2千余张,面额合计4万余元。

  通过层层深挖,民警发现这假币“洗货”背后竟是一起特大伪造货币案,从伪造货币到购买转售或直接使用假币,涉案人数多达13人,作案地涉及河南、江西、湖南、山东等多个省份,伪造假币面额高达240万余元。

  打印机打出“货币”,买设备获制假技术

  2016年4月,闫某某通过使用假币模板、打印机、烫金机等设备,采用打印的方式伪造货币,并使用QQ建群途径向群里人员出售假币及假币模板、制假技术、设备、原材料等。闫某某共计伪造货币面额约56万余元。

  2016年6月,曹某某花2千元通过QQ在网上购买了面额10元、20元的假币模板,后与韩某某共同出资购买打印机设备。曹某某负责具体的伪造货币工作,韩某某负责通过QQ联系闫某某购进原材料和获得技术支持,并向外出售假币成品。两人共计伪造货币面额32万余元。

  2016年5、6月,李A、聂某某、李B三人按比例出资购买伪造货币设备,并租下租房作为制售假币的窝点。期间,李A多次通过QQ联系闫某某,从其处购买打印机、水印等设备和原材料并获得修改冠字号、调色的等技术支持。随后,李A等人将制作的假币通过QQ出售给梁某某等人。三人共计伪造货币面额45万余元。

  2016年5月,王某辉使用QQ与多名上家联系,多次购买假币进行“洗货”和转卖他人。同年7、8月,其从闫某某处购得假币模板等设备用于伪造假币,并将在QQ上销售假币。王某辉共计伪造货币面额101万余元。

  购买假币再转售,二次加工更逼真

  2016年5月至9月间,王某栋通过QQ从闫某某、韩某某、曹某某等人处购进大量10元、20元面额假币,后使用烫金机烫金线、加工透光花等方式二次加工。随后,其再通过QQ向他人转售。期间,王某栋从闫某某处购买20元、100元面额的假币共6千余张,面额共计13万余元;从曹某某、韩某某处购买20元面额假币7千余张,面额共计14万余元,后均予以出售。

  2016年6月至8月,梁某林多次通过QQ从李A等人处购买假币2千余张,面额共计44万余元,并出售给梁某胜等下线人员;期间,梁某林还伙同朱某某共同购买假币后通过裁剪和“做旧”方式再“洗货”使用,其中朱某某参与购买假币300张,面额共计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