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0月17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立姣 通讯员 王文志)10月13日上午,郑某和李某两位在友谊1号某装修项目工作时,为了赶工期,双方互不让步,发生冲突,最终,双方不仅耽误了工作,还都“挂了彩”。

  当天上午10点左右,负责做防水部分的郑某做完一道工序后,需要等待干了以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为了尽快开展下道工序的施工,他搬来一台鼓风机打算吹干,但是把鼓风机的插头插到了电工师傅李某正在使用的插板上。

  李某的工作受到了影响,不同意郑某把插头插在自己正在使用的插板上,而郑某想要加快进度又没有其它选择,两人因此产生纠纷。后来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

  李某打了郑某左眼部一拳,导致郑某左眼部肿起,左眼睑软组织挫伤,在医院检查治疗花了医药费七百多元。而在两人的冲突中,郑某也咬了李某右手食指一口,但只是破了点皮,无大碍。

  双方因为此时闹到了派出所,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下摄司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员受理了这起纠纷,和出警民警一起进行调解。

  调解员表示,矛盾发生时,两人都只考虑了自己的利益,而且互不相让,不够冷静,造成两人都有受伤的后果,不仅耽误了工作,也扩大了损失。

  经调解,郑某和李某也都意识到自己有做错的地方。最终两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赔偿郑某医药费1700元,李某损失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