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阳一男子气枪打鸟误伤百米外工人,赔偿8万被判刑

  掌上衡阳客户端10月11日讯今天,记者从珠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结一起因气枪打鸟过失致人重伤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闵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2016年12月20日,被告人闵某携带气枪(经鉴定,系以气体为能量的枪支),与朋友蒋某某等人一起驾车去打鸟。在珠晖区东阳渡镇某组见树上有一只鸟,闵某朝鸟开枪,鸟没有打到,却打中了100米开外的一栋在建民宅工地上干活的被害人周某。经医院检查,子弹从周某背部打进肺,致其右肺挫裂伤,经鉴定,被害人周某为重伤二级。2016年12月22日,被告人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事后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珠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闵某携带气枪打鸟过失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考虑到被告人闵某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过失致人重伤的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闵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