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27日讯(记者 朱敏)全年开放时间应不少于8个月,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新修订的《长沙市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支持兴办非国有博物馆。《办法》自本月起施行。

  每年300万元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长沙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民间文物收藏活跃,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方兴未艾。”据市文物局副局长周慧雯介绍,2012年《长沙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2014年以来,市政府设立每年300万元民办博物馆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推动全市非国有博物馆迅速发展。

  根据《办法》,政府支持兴办非国有博物馆,鼓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具有门类特点、行业特性、地域文化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优先发展抢救濒危文化遗产、填补门类空白的非国有博物馆。

  记者看到,申请设立非国有博物馆需具备六方面条件,其中包括,除利用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外,展厅(室)面积应不低于馆舍建筑面积的40%,不小于400平方米;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和成系统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藏品数量不少于300件(套);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含聘用)具有博物馆从业经验并且取得文博类中级以上职称等。

  《办法》明确,非国有博物馆享有通过依法征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取得藏品的权利。鼓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用现有建筑和在各类专门的产业园区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新建非国有博物馆用地可以使用划拨地,鼓励使用出让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

  现有9家每年接待游客近50万人次

  周慧雯介绍,长沙现有登录注册博物馆29家,建成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就有9家,占全市博物馆总数的1/3。其中历史类博物馆4家,艺术类博物馆5家,每年免费接待观众游客近50万人次。

  《办法》强调,非国有博物馆不得收藏出土文物、濒危野生动植物标本和其他不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文物,收藏藏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非国有博物馆法定代表人对藏品安全负责。

  禁止非国有博物馆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博物馆藏品拍卖、销售等相关的经营活动。鼓励非国有博物馆独立或与高等院校、其他公共机构合作开展藏品保护专业学科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在确保藏品安全的前提下,为本馆以外人员研究提供便利。

  鼓励非国有博物馆独立举办或与其他机构联合举办临时展览、引进其他博物馆的优秀陈列展览以及赴市外、国(境)外举办展览。非国有博物馆可以通过文化产品研发、专利科技成果转让等手段开展有偿服务活动。

  同时,实行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之间的帮扶机制,国有博物馆现职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可到非国有博物馆兼职,鼓励文物、博物馆行业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到非国有博物馆工作。

  “至2025年,全市非国有博物馆力争达到50座,并使每座非国有博物馆成为融文物保护、文化惠民、大众休闲和产业创意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文化空间。”周慧雯说。

  长沙现有9家非国有博物馆,分别为:湖南省沙坪湘绣博物馆、长沙市天心区伯瑜万福源博物馆、湖南省开元博物馆、长沙玉和醋文化博物馆、谭国斌当代艺术博物馆、华夏剪纸博物馆、长沙市盛砚砚台博物馆、湖南省茶叶博物馆、湖南永和菊花石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