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彭伶俐 孙百灵)“放一马可以,要交4000元钱,一分都不能少。”2015年8月,姜某、刘某伙同龚某等人假冒警察以抓吸毒人员的名义,将一位市民控制住。在他们的威慑之下,这位市民乖乖拿出4000元。尝到甜头后,该团伙如法炮制,多次冒充警察作案,直到他们被真警察抓获。近日,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对姜某、刘某涉嫌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据了解,姜某等人5次用同样的手段诈骗钱财一万多元。2015年12月,龚某等人在长沙市一医院附近,强行将被害人梁某抓获,并要求梁某支付5000元。就在龚某等在等待被害人家属送钱来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发后,姜某、刘某被列入网上追逃名单。今年2月,公安机关将藏匿于宁乡的两人抓获。

  原来,该团伙分工合作,由龚某负责挑选守点的地方,姜某负责挑选对象,当看到涉毒可疑对象时就叫刘某等人跟上去“抓人”。对于不配合的,他们就出示街上买的黑壳子“警官证”吓唬他们,甚至给他们戴上手铐带上小车并强行搜身。

  近日,天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姜某、刘某冒称警察身份,以抓吸毒人员名义,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姜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刘某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责令二人分别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而此前,天心区人民法院对同案龚某等被告人已经作了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