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8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叶飞艳)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此次调标工作将于2017年国庆节前完成,并将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手中。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昨天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而且按照“小步快走”的方式,以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00元为目标,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通知》鼓励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国家和省最低标准基础上提高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并要求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在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同时,湖南还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达到“保基本”的目标。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领取待遇人员信息联网比对工作和公示,及时核实,处理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和举报情况,稽核追回多领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