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924个贫困村将“借光”生财
3年时间实现光伏电站全覆盖,总装机规模约90万千瓦
古有“凿壁借光”,今有“借光”生财。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能源局等10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在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利用村内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其他设施建设村级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规模约达90万千瓦。此举意味着,我省6924个贫困村将实现光伏电站全覆盖。
光伏扶贫工程的受益对象为两类:一是以兜底保障为主体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除偿还贷款和运营维护外,4万元项目收益作为村集体收入,其余收益分配给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
4月26日,省扶贫办、省能源局在汝城县召开全省2017年光伏扶贫现场推进暨培训会,部署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省扶贫办副主任张智勇介绍,我省将建立包括资质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管理体系,并按“一县一企”原则确定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企业。
据悉,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将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帮扶单位支持、金融扶贫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解决。(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付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