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4日讯  记者今日获悉,《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已经下发,对 2016年重点高校在我省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个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做出细则规定,农村学生在高考录取时可降20分 录取。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经各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校内公示。

  《通 知》规定,今年将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在三个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 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 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记者 黄京

  链接

  [国家专项计划]  生源不足时,适当降分投档录取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招生计划数由教育部安排确定。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

  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他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投档前进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生源不足时(需要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除外),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一次征集志愿。仍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投档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