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4月11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姚恩明)2015年11月9日下午3点,在雨湖区某街道一老旧居民楼外,大批荷枪实弹的民警将单元楼团团围住;楼下的坪内,数辆消防车、救护车严阵以待。

  7楼的一间出租屋已被民警严密封锁包围,警方的一阵阵喊话,伴随着闹市的喧嚣,在场的每个人都屏住呼吸,紧张地望着出租屋的大门。

  在屋内,站着一名衣冠不整的青年男子,他的身边还摆放着两个液化气钢瓶。与警方对峙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最终男子被民警从屋内铐押离开,数辆鸣着警笛的警车随即接踵呼啸而去。

  今年4月6日,31岁的男子王某因涉嫌强奸罪、抢劫罪、爆炸罪,被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名来自黑龙江省克山县、仅有小学肄业文化的务工农民,是如何成为让女性谈之变色的“色魔”?

  两名女子误入“狼窝”

  王某来自黑龙江省克山县某乡的普通农家,在湘潭期间,他以开摩的营生,偶尔也到周边建筑工地打零工,没有一份固定的职业。王某独自一人住在雨湖区旧城一间破旧的出租屋内,他工余时间甚是无聊,于是经常用上网打发时间。

  2015年11月,王某与工友到市内某歌厅唱歌,在这期间他结识了年轻女子李玲和陈英(均为化名)。李玲和陈英两人是电大同学,都是25岁。独身一人的王某打起了这两名女子的主意。这次见面之后,他留下了两名女子的电话。

  如何让这两名女子上钩?王某绞尽脑汁,他深知自己各方面条件不好,如果以谈朋友为由,很难得到女人的青睐。

  2015年11月6日上午10点,王某以相约去株洲参加某“QQ群”的网友活动为名,打电话约李玲和陈英去他的出租屋集合。他承诺自己包吃、包玩,所有费用都由他负责。李、陈两人听闻后欣然答应,不久两人就共乘一辆电动车赶到了王某的出租屋。

  “时间还早,先进屋坐一下。”王某自然地邀请两名女士进了房。这时,他关上门、拉起窗帘,露出了“色狼”面目。

  “乖乖听我的话,否则废了你们!”王某一改之前的殷勤态度,拿起水果刀恶狠狠地胁迫两名女子,先是要求她们各自交出手机,然后又厚颜无耻地向李、陈提出了性要求。这时,两名女子瞬间明白了王某之前与她们交友并答应主动买单的真正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