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单家庆 通讯员 谢军圣)3月22日,常德沅水二桥南端丁字路口发生一起纵火焚车事件,当事人被刑拘。

  22日早上7时55分,在沅水二桥南端丁字路口执勤民警对一辆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无驾驶证,所驾驶的牌号为湘J1008×摩托车无 保险、未年检,便依法对该车开具暂扣凭证,要求刘某在一周内到经开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当事人刘某以有急事要办理为由,要求民警予以放行,这一无理要求遭 到拒绝后,刘某趁民警不备拔掉摩托车油管、拧开油箱盖,点燃被查扣摩托车后逃离。当时正值上班高峰,车流量大,人员密集,案件发生后,执勤民警迅速取下警 车灭火器灭火,并拨打119报警。与此同时,其他执勤民警将逃离的刘某抓获,在现场群众的配合下将燃烧车辆拖移至大桥北侧无人地带,由于处理及时,避免了 一起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目前,刘某因涉嫌纵火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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