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网8月25日讯(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李炜 郑步鸿)近日,一份无期徒刑的判决书,为被告人周常(化名)性侵留守女童近10年的行为划上了句号。今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此案。

  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周常以给钱买零食为诱饵,对同村的6岁留守儿童李玲(化名)实施性侵。在此后近10年的时间里,周常以给零花钱或以将事情告知家长向威胁等手段,频繁对李玲进行性侵。直至2014年9月底,15岁的李玲发现自己怀孕后向家长讲明情况,才导致事情败露。

  据悉,受害人李玲出生后,除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随父母在深圳读过一学期初中外,一直在老家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忙于生计,平日与李玲沟通较少,一直没有发现李玲的异常。直到李玲怀孕5个月,不得已在电话中告知父母实情,爷爷奶奶才知道此事。

  经查明,被告人周常在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还对李玲未满6岁妹妹实施性侵。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常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且其长期对农村留守儿童多次实施奸淫并造成一未成年人怀孕,属于情节恶劣,严重后果。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周常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