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10月24日讯(通讯员 罗斌)网聊巧遇同城美丽女孩,假借租女友见父母为由,将其骗至宾馆强奸,10月22日,经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谭某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4年3月,27岁的谭某通过QQ网络聊天结识了在校女大学生小丽(化名),眼见小丽年轻貌美且直率单纯,于是脑海里产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谭某向小丽提出假扮他女朋友的请求,约定小丽只要陪他聊聊天、逛逛街、哄哄父母开心,就可以获得每月2000元的报酬,涉世未深的小丽便欣然同意了。

  4月21日,谭某以要求小丽陪其见父母为由,将她骗至衡阳市某高校附近一旅馆,当晚谭某向小丽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后,遭到拒绝,于是谭某便拿出折叠刀要挟小丽脱掉衣服,一番猥亵过后又强迫小丽帮其口交。次日凌晨,小丽见谭某睡着,穿好衣服便打算离开,可房门已被反锁,只得作罢。谭某睡醒后又向小丽提出性要求,再次遭到拒绝,恼羞成怒的谭某便采取持刀恐吓、用枕头捂口鼻、打耳光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小丽发生了性关系,并逼迫小丽拍裸照,威胁她不许报警,这才放其离开。事后,小丽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4月23日谭某落网。

  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随着互联网络与人们生活的日益融合,因虚拟世界引发的相关犯罪尤其是未成年网络交友引发的案件,应引起家庭、学校与社会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建议有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网吧、宾馆、酒店等服务行业加强对上网、入住人员的把关;建议家长和学校加强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网络,提高自我保护与防范意识,做到健康上网、文明上网,通过多方联动,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杜绝悲剧再次发生。(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