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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女子背负破坏军人婚姻罪名
“他有军官身份,给他收拾衣服时还有警服,他的名片上印的是布吉警署,几乎都是晚上穿警服出去,说执行任务电话打不通。”受害人湖南的周小姐(化名)说。
根据办案民警介绍,2006年,在湖南离异的周小姐通过Q Q认识刘某,当时刘某自称是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刘某向周小姐提出,结婚要在深圳买房差2万元,周小姐出了这笔钱。同年4月,刘某把周小姐接到深圳,刘某拿出一个梧桐山庄的房产证,说房里死了人风水不好,要在坂田租房住。
2008年10月,周小姐生了个女儿,之后周小姐的奶奶来深圳照顾小孩,她们跟刘某一起住在坂田。后因两人关系不好,周小姐就带着女儿回湖南。在湖南期间,周小姐得知刘某与一个叫颜某的人结婚,还生有小孩。2011年9月,周小姐带着小孩回深后,刘某拿出一个离婚协议,写着刘某与颜某离婚,赔偿女方110万。刘某还说自己有笔437万元的款项被银行冻结,很快就要解冻了。周小姐称,2007年开始与刘某一起生活时,她就发现刘某有军装,刘某说他哥哥在深圳警备区做司令。刘某每次出门时,身上还带着一把手枪,回家就把枪放在衣柜里(刘某供诉为玩具枪)。
在共同生活期间周小姐还发现,刘某跟受害人刘某一起办废品站,帮郑某承包医院。周小姐不知道的是,刘某还为其他受害人办军产房、开网吧,不能办成就刻章伪造证件充数,最离谱的是自己还被欺骗背上“破坏军人婚姻”的罪名。在刘某伪造的一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将自己和周小姐列为被告,罪名是破坏军人婚姻,判决结果是刘某犯重婚罪,判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周小姐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向原告颜某赔偿100万元。这份“判决书”由刘某展示给并未与自己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周小姐看。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