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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旅游法仅规定原则制度 需细化使之真正落地

A-A+2013年4月29日15:25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4月28日电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韩玉灵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就游客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解读。韩玉灵认为,法律是大法,只能规定一些原则上的制度,一定要把它细化、落地,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立法目的。

  媒体称,旅游法出台,很多人欢欣鼓舞,但是有一些人也认为,可能现在旅游市场发展这么快,问题也比较多,一部法律可能也不能完全把这些问题都解决。韩玉灵就此指出,发展旅游业,完全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不太可能的。

  韩玉灵表示,单独从旅游法本身来讲,立法者一定是试图把这部法律制定得好一点,制度设计得完美一点,这是其责任。但旅游法要实施,后期的实施、宣贯、正确解读是最重要的。“恐怕还应该有相关制度去配套它,让它更加完美。

  “比方,行业里面现有的条例,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条例,这些制度在旅游法出台以后,都应该做相应修改,使相关制度真正落地。”韩玉灵称。

  韩玉灵提到,我们长期以来都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小马拉大车,一个功能、权力很小,职能也不是很多的行政管理部门,却要肩负着行业发展的任务,确实太不容易。这种情况下,旅游法出台了综合协调机制。如何使综合协调机制落地,还需要把它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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