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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10万元 还获刑两年多

来源:东南网2012年12月6日11:31【评论0条】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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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10万元 还获刑两年多

  导报记者了解到,潘医生是闽南人,今年38岁,大学毕业,在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任麻醉医生。

  案发后,潘医生的家属与受害人雯雯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雯雯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获赔后,雯雯对被告人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在法庭上,潘医生的代理律师为他求情说,他已经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而且又是自首,因此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罚判缓刑。

  但是,法官最终没有同意缓刑。法官认为,潘医生违背妇女意志,在妇女处于麻醉复苏阶段无力反抗的状态下,为寻求性刺激而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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