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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拒服兵役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出国或受限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10月23日07:38【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10月22日讯   今冬征兵工作从11月1日正式开始,12月底前结束。我省征兵工作10月底前将完成报名和目测工作。    

  近日,省征兵办负责人、省军区参谋长陈长寿大校就今年征兵工作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我省对参军入伍的兵员有何优惠政策?

  陈长寿: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每户每年12000-15000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每户每年4500-6000元。对进藏、进疆义务兵家庭,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今冬征兵,省政府正在研究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

  记者:大学生参军入伍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

  陈长寿:“四个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学费资助方面,每年最高可获得6000元的学费补偿代偿或学费资助。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考虑。同时,部队已经开始成规模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直接选拔军官。高校生服兵役期间,在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等。

  记者:对拒服兵役的适龄青年有何处罚规定?

  陈长寿:按照《兵役法》规定,对拒服兵役的应征公民,在国家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录用、出国或升学、入党入团等方面,都有严厉的惩处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记者 李国平

  实习生 李睿 通讯员 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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