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琳静 实习生 刘晓玉 邹尔沛)7月2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公告称近期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而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记者第一时间与长沙市水产监管部门、海鲜批发市场取得联系。长沙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副站长毛栋介绍,看到卫生部的公告后,水产监管部门迅速在海鲜批发市场上进行了大清查,暂未在长沙市场上发现有织纹螺出售。长沙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可及时拨打水产监管电话82192422进行举报。
织纹螺 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织纹螺尾部较尖,细长。食用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