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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签合同为幌子骗吃骗喝十万余元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7月20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长沙讯  在包里揣上数张名片,雇用“小弟”撑面子,以签合同为幌子,男子徐某等人先后将10多名信以为真的“合作对象”骗进KTV包房,吃饱喝足后闪人。涉案金额10万余元。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清水塘派出所通过监控发现该团伙行动规律,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昨日,开福警方向媒体通报此案。

  6月14日,芙蓉中路附近某饭店里,徐某等人与两名温州商人见面。包厢内,徐某被众人称为“老总”,其他两人分别是“公司副总”与“财务总监”。

  午饭后,徐某的“手下”提出去附近KTV唱歌。众人唱了歌后,徐某与对方签订了一份购买价值30余万元的合同,“手下”迅速在合同上盖了章。温州商人笑容满面。之后,温州商人再也联系不上徐某等人。

  清水塘派出所民警介绍,4月份以来,该所先后两次接到受害人报警,称在辖区某酒店被一伙人假借签订合同名义,要求请吃请喝,以骗取现金等手段实施诈骗,每次涉案价值都达数万元。

  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与摸排布控后,7月4日12时许,所长周巍、刑侦副所长陈代军在天心区某酒店将正欲再次作案的徐某等7人抓获,当场从徐某的包内搜出用 于作案的3枚假公章。经查,该团伙实施诈骗10余起,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实习生马川 胡瑾 记者吴可 通讯员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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