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小华 实习生 吕淑萍)昨日下午,长沙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罗购三、刘新程、张建国、王国海、赵建强、黄佳惠,秘书长柳美景出席会议。副市长夏建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的说明,并对该《条例》进行了初审。据了解,《条例》共分九章七十六条,包括轨道交通规划与用地管理、投资保障与综合开发、建设管理等内容。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全市及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12年1至5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市城管局关于《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关于检查《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我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的说明,并审议和表决了有关免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