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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婚同居生子 男友提分手致难依法维权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6月20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长沙讯 李莉(化名)与前男友未婚同居四年,如今孩子已一岁,但前男友拒绝与她结婚,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称爱上了别人。没有结婚证当盾牌,李莉以前女友的身份, 连纠缠的资格都没有。“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近日,她拨打了浏阳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求助。

  四年前,20岁的浏阳姑娘李莉结识了前男友,两人一拍即合,并被双方家长认可,开始了同居生活。当李莉得知自己怀孕时,她以为自己对“家”的构 想正逐步实现。“那个时候我们的感情真的很好,从来没想过会分开。”出于对两人感情的信任以及结婚登记意识的薄弱,李莉觉得那样简单的生活就好,“有没有 结婚证都无所谓,只不过是一张纸罢了。”

  然而,孩子出生后,李莉觉得对方对自己变得冷淡了。在母亲的催促下,李莉也觉得必须给孩子的生活提供保障,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了,结婚也应该是 水到渠成的事,便向前男友提出了结婚的要求。可李莉没想到,他听到结婚两个字,立即提出反对,并要解除同居关系,并承认自己结交了新女朋友。

  目前,李莉带着孩子离开了前男友。然而,让她伤心的是,虽与其同居时没有什么经济纠葛,但就这么转身离开,她不甘心,“未婚同居,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任文婧 实习生曾海燕

  [律师说法]

  非婚同居者诸多权利不受保护

  “非婚同居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生活时尚。”浏阳市12348热线律师钟辉平表示,因非婚同居在法律层面缺乏制度保障,即便权益受损,也难依法维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非婚同居者倘若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即使另一方再不愿意,也无法像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有在法庭上说“不”的权利,并获得依法保障。

  其次,非婚同居者的财产纠纷也没有明确法律的规定,在现行物权法及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非婚同居者的诸多权利都被关在门外。比如同居期间以一方名字登记的房产,无法认定为共同财产;如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财产等。

  另外,非婚同居者的孩子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但是,非婚生育违反国家政策,这就给孩子上户、就学带来一系列的麻烦。

  钟辉平建议,恋人感情发展到了一定程度,比如要生育孩子时,双方最好还是能依法办理登记结婚。如果坚持要非婚同居,也应理性处理非婚同居生活遇到的经济问题,譬如在向自己亲戚借钱时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添置房产时在所有人一栏登记两人为共有人等等,做到合法有效的防范风险。记者任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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