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闻网6月6日讯(记者青琪 通讯员罗嫣)在第七个“文化遗产日”快要到来之际,我市今天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工作要点。
早在2008年,“株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就已挂牌,并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共投入普查资金30.5万元,人员约3000人次,对全市的非遗资源进行了普查。
经过逐级申报和评审,炎陵的《炎帝陵祭典》、醴陵的《釉下五彩瓷烧制技艺》2个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市戏剧传承中心的《长沙花鼓戏—湘东路子》、茶陵的《客家火龙》等11个项目被列入湖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株洲县的《渌江龙舟赛》、芦淞区的《百井剪刻纸》等33个项目被列入株洲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1人。
一边是“非遗”工作的持续开展,一边是保护制度的缺失。眼下,《蓝印花布印染》、《烧架香》、《补锅手工技艺》等市级保护项目正面临失传危险,而去年年底株洲县《太湖皮影戏》传承人唐升习过世,其《太湖皮影戏》也随之失传。我市33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31位市级项目传承人,至今没有项目保护经费和传承人补助经费,使我市“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陷入窘境。
为此,今天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对各个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分工。确定,市法制办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市发改委负责配合、参与有关单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项目的审核立项;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株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经费和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保护经费及补贴,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市文物局负责对我市文化遗产进行挖掘、监督、鉴定及保护工作,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相关工作等。
副市长张国浩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