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6月4日讯 酒后驾驶被查,罚了款扣了证,长沙驾驶员水某却不引以为戒。21天后,同一个路口,同一个时段,他再次因酒驾被交警拦下。这一次就不止罚款扣证那么简单,等待他的将是治安拘留。醉驾入刑一年多来,这是长沙开出的首张二次酒驾拘留“罚单”。
酒驾被查,不是第一次
4月25日零点40分,长沙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正在解放路曙光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车牌为湘AAF802的小车被拦下。
与朋友一起在温莎KTV唱完歌的水某正准备驾车回家,因为应酬,他喝了点啤酒,酒精检测的结果显示为34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按照规定,驾驶证计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面对处罚,水某沉默了半天表示,“驾驶证没带”,民警依法暂扣了车辆。
后经调查,水某的驾驶证并非未带,而是因为酒驾已经被暂扣在交警部门。
原来,就在不久前的4月4日深夜,同样是从温莎KTV喝了啤酒后驾车回家,他在经过解放路曙光路口时已经被交警部门查获过一次,当时的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l。
二次酒驾被拘,长沙第一人
今日下午3点,水某来到交警支队接受处罚。让他没想到的是,与第一次酒驾不同,这一次除了罚款扣证,因为二次酒驾还将面临治安拘留,成为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长沙市二次酒驾被拘留的第一例。
作为一名生意人,27岁的水某经常要面临各种应酬,难免喝酒。“我知道酒驾要处罚,没想到会拘留。”得知处罚结果,水某特别后悔。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许多驾驶员只知道醉驾要入刑,很少有人知道酒驾两次要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机动大队民警周志国提醒:酒后驾驶侥幸不得,一旦被查出二次酒驾,非营运车驾驶员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10日拘留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且两年内不得再申领驾驶证。营运车驾驶员除了常规处罚外,还将面临终身禁驾。
■记者 黄娟 张浩
数据
长沙年刑拘52名酒驾司机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 和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涉牌涉证相关法规内容修改正式颁布实施。截至2012年4月30日,一年来,长沙交警先后查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1369人次,其中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317人次,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52 人次,酒驾刑拘5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