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 19 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以涉嫌袭警罪对唐某某提请批准逮捕,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快审快结,于同年 7 月 21 日对唐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认为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望群村的乡村建设妨碍自家农田耕种,为泄愤将村委会栽种的十余棵花木拔除,还持锄头挖断村级道路旁的围栏。 2021 年 7 月 15 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茶亭派出所接报警后,依法对唐某某故意毁坏财物行为进行调查,并对唐某某依法传唤。唐某某达到执法办案区后,拒不配合信息采集和核酸检测。公安民警耐心向其释法说理一个多小时,唐某某不仅不予理睬,还对民警进行谩骂,2 次撕毁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在传唤过程中激烈反抗,用脚踹、手抓等方式攻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 5 名公安民警、辅警,致 5 人不同程度受伤。

  2021 年 7 月 19 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听取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意见,认为唐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涉嫌袭警罪,对唐某某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检察机关正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中。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