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喝酒也有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开业两个月来,常德市区一家夜宵店门口的 “ 常德市喝酒技术人才培训基地 ” 牌子吸引了不少目光。6 日下午,被群众投诉后,牌子被拆除。

  6 日下午,常德市柳叶湖市场监督管理局七里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群众反映,辖区一家夜宵店门口挂有 “ 常德市喝酒技术人才培训基地 ” 的牌子。所长廖卫华立即赶往查看,发现确实如此。“ 老板很年轻,90 后,我把他喊出来,问你培训基地到底培不培训?他笑了笑,说没有,只是为了吸引眼球,搞一个噱头和气氛。”

  店主称,“ 这是上个店主做的,我觉得有意思就保留了下来,一直没管。”

  “ 这是虚假广告宣传,必须马上拆除。” 廖卫华告诉该店主。

  听说要拆除,店主向邻居借来工具,10 分钟内把牌子拆掉。之后,廖卫华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让该店主没想到的是,自己店里这块牌子在网上被热议。有人认为他挂的牌子是一种 “ 幽默 ”,有人则认同监管部门做法。“ 以为是个小事,没想到大家这么关注。反正现在已经拆掉了。” 店主说。

  廖卫华告诉记者,该店并没有相应的培训服务,挂这个牌子只是为了吸引眼球,挂这样的牌子是不符合规定的:“ 这属于虚假广告行为,他没有这个培训服务,却挂了牌,是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此外办培训基地要到相关部门取得许可,他什么都没有。”

  能否把喝酒当做培训内容呢?廖卫华表示,喝酒不能算是一门技术,办喝酒技术人才培训基地不符合规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志斗表示,依据《广告法》,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因此悬挂招牌行为违反广告法。

  姚志斗表示,悬挂招牌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审批登记,依据《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 ) 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 ) 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 ) 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 ) 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 此招牌内容涉及国家法律禁止刊登内容,因此工商登记机关并不会允许此招牌的登记,私自悬挂招牌会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 姚志斗说。

  店主称,自己之前并不清楚相关法律,对此也没有在意。6 日下午被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后,他就立即拆除了牌子。

  廖卫华表示,牌子拆除后,他对该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 没有造成很大不良后果,以鼓励他改正为主,希望他把生意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