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仁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碧飞(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罗碧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县农开办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县农开办设立 “ 小金库 ” 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公款据为己有,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县农开办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罗碧飞负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涉嫌单位受贿罪;其家庭财产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反规定,指使他人虚报套取国家农业开发资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罗碧飞负主要责任,涉嫌滥用职权罪。

  罗碧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员意识极其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仁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罗碧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随案移送其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

  (安仁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