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林毅 通讯员 张蛟)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慈善办获悉, “生命之光”大病医疗慈善救助项目4月份在我市正式实施后,经过各地摸底申报、市慈善总会签署初审意见、省慈善总会审核等程序,我市5名贫困患者获得首批救助。

  家住澧县甘溪滩镇的郑大军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今年2月,因患脑溢血入院治疗,住院费用高达11万多元。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后,他个人负担了26249元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生命之光”大病医疗慈善救助,郑大军又得到了6675元的救助金。与他一同获得首批“生命之光”大病医疗慈善救助款的还有郑多邦、阳自春、向厚多、文爱枝4人。

  “近年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市民政局慈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家庭因为一个成员患上大病,就会导致家庭所有积蓄短时间内全部花光,并且债台高筑,生计都难以维持,甚至连累子女辍学,陷入困境。“生命之光”大病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对经过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后,生活仍然困难的群众进行再救助,使其家庭困境得到及时缓解。

  据了解,“生命之光”大病医疗慈善救助项目从今年3月15日起执行,9月15日截止。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在已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后,在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起付线为4000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慈善医疗救助30%,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