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中共常德市委原副秘书长刘定青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对被告人刘定青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违法、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查封在案的房屋二套,依法处置后追缴违法、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