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星区纪委监委对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花山中心学校副校长王喻声在课题研究和职称评审中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问题。2017年10月,王喻声在未进行实际课题研究的情况下,通过付费购买的方式获得某课题《结题证书》和《获奖证书》。2018年2月,在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王喻声提交的上述证书受到评审委员会质疑,未获得评审委员会认定。结合其他违纪事实,2018年11月,王喻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原茶园镇纪委副书记廖洪蛟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2013年10月,廖洪蛟在审查某案件时,工作不实,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纪律审查,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6月,廖洪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大科街道福潭村支书周仁才、村委委员彭美华在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作风漂浮的问题。2012年至2013年,周仁才、彭美华违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申报流程,危房改造户名单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也未在村组公示,并填报虚假资料进行申报。结合其他违纪事实,2018年2月,周仁才、彭美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蛇形山镇原进步村支书王晚新违反发展党员规定的问题。王晚新在担任原进步村支书期间,受不符合入党条件的刘某多次请托且收取其3000元“好处费”后,违反发展党员规定,违规组织刘某履行入党宣誓程序,并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且长期未告知刘某非党员身份的事实。2018年1月,蛇形山镇党委决定,对刘某的党员身份不予认定,并通过步康村(原进步村)支部党员大会宣布。结合其他违纪事实,2018年9月,王晚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五、蛇形山镇水利站站长胡智勇工作失职的问题。在蛇形山镇梓木村2017年度水井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胡智勇工作失职,对梓木村临时供水工程的设计、监管和验收把关不严,导致梓木村地势较高的农户供水不足,无法正常用水,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0月,胡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蛇形山煤矿驻矿安全监管组组长刘成干、副组长谢世民、安监员钟红喜对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问题。2018年7月,蛇形山煤矿驻矿安全监管组督促蛇形山煤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现场监管防范不力,在《蛇形山煤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表》上签署已整改意见。2018年11月,钟红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成干、谢世民受到记过处分。 

  来源:娄底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