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记者 蒋文辉)“本人因在人行道随意停放电动车,给其他行人带来不便,为免于处罚,城管要求集满30个赞进行宣传教育,请大家帮忙点赞。”近日,市民黄先生发了这样一条“集赞”微信朋友圈。

  8月15日,武陵区城管局特勤中队执法人员在梅尼广场巡查发现有车辆停放不规范,影响了城市市容,便对乱停乱放的5辆车进行了暂存,并开出了《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本着宣传教育为主、罚款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对首次乱停乱放车辆的当事人,采取书写倡议书并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领回车辆。经查,5位当事人均为首次违停,其中4位当事人通过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领回了车辆,没有被罚款。而一位当事人因不愿以这种方式领回车辆,执法人员便耐心帮助其操作手机,并告知可由其子女代发朋友圈集赞领回车辆,但仍遭拒绝。最后,依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30条第(六)项,对该当事人给予了罚款处罚。

  据武陵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今年7月30日开始尝试推行的这种警告处罚方式,还在摸索阶段,只限于电动车、自行车违停,仅是首次免于处罚。截至8月20日,有43位市民通过该方式免于处罚,“发朋友圈是为了起到更好的宣传和警示效果,近期我们还会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详细介绍。”

  那么,电动车、自行车到底该如何停放?该工作人员解释,应停放在街边施划的非机动车辆停车框,目前市城区已经施划了近2000个停车框可供停放。若实在找不到停车框,在不影响他人停车的情况下,车头要对着行车道摆放,不能停在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中间等明显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