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20日,市卫生计生委分别两次组织由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及抽选市级专家库妇科、产科、麻醉科、急诊科、质控科等专业11名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就网传“罗某在张家界大众医院顺产孩子后不告知原因切除其子宫”事件开展取证核实,现将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患者诊疗情况

  患者罗某,女,29岁,停经9+月,于2018年11月1日入住张家界大众医院产三科待产。入院诊断:宫内孕39周,单活胎,待产。11月2日11:18顺娩一活男婴,术毕于12:18返回产后观察室,生命体征平稳。

  14:50患者起床上厕所时突然晕厥,下体涌出大量鲜红色血液,量约500ml。经药物及宫腔填塞等治疗后,病情无明显缓解,仍有鲜红色血液流出,无凝血块。经医院抢救专家组讨论后,考虑诊断:1。宫内孕39+1周,已娩一单活婴;2。产后出血;子宫收缩乏力;3。失血性贫血;4。失血性休克;5.DIC(注:弥散性血管内凝血);6。羊水栓塞?

  考虑到患者病情危重,为挽救患者生命,张家界大众医院专家组决定立即行子宫全切术。在家属签字同意后,患者在全麻下行经腹全子宫切除术。术后患者恢复良好,于11月12日出院。

  二、投诉受理情况

  11月14日,患者丈夫张某到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投诉,反映其妻子罗某在张家界大众医院住院分娩期间不知原因切除子宫,要求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1月15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将该起医疗事故争议移交给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医鉴办”)组织鉴定。

  11月16日,市医鉴办正式受理。

  11月19日上午,市医鉴办拟组织专家组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院和患者双方当事人均到场。患者因对医院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拒绝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一)患者罗某的管床医生以及参与手术的4名医生、4名护士、1名麻醉师共计9名医务人员均具有相关专业的执业资质。

  (二)经19日、20日询问参与手术医护人员及查阅患者罗某病历,调查组专家一致认为,根据患者病情发展情况,该患者具有子宫全切除手术指征;且手术医生在术前对患者丈夫张某进行了告知,并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

  下一步,我委将对该事件做进一步核查,并积极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建议其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维权。

  张家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

  事件回顾:

  11月1日,患者罗某入住张家界大众医院产三科待产。

  11月2日11时18分,患者顺娩一男婴。

  11月2日12时18分,返回产后观察室,生命体征平稳。

  11月2日14时50分,患者起床上厕所时突然晕厥,下体涌出大量鲜红色血液。

  11月12日,在家属签字同意后,患者在全麻下行经腹全子宫切除术,并出院。

  11月14日,患者丈夫张某到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投诉,反映其妻子罗某在张家界大众医院住院分娩期间不知原因切除子宫,要求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1月19日上午,市医鉴办拟组织专家组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院和患者双方当事人均到场。

  11月20日,调查组专家一致认为,根据患者病情发展情况,该患者具有子宫全切除手术指征。且手术医生在术前对患者丈夫张某进行了告知,并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

  (红网张家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