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岳阳一路虎夜间自燃 车主维权难讨说法

  长江信息报讯 最近,市民胡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于2011年花了几十万元在长沙路虎汽车专卖店购买的路虎汽车,居然发生了自燃现象。事情过去4个多月了,车子还“躺”在4S店,什么时候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到位,胡先生心里没底。

  据悉,胡先生于2011年在长沙市湘府路路虎汽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路虎发现者汽车。他介绍说,从2012年起车子每年都要更换一次刹车片,后来几乎每年都需要更换部分轮胎。为此,胡先生咨询过专卖店工作人员,得到的解释是车辆自身重量较大,加上主要在城区驾驶,刹车、轮胎严重磨损,需要更换。

  2014年,该车在城区正常行驶时出现发动机异常,当即送至长沙路虎汽车专卖店检测,经现场检测定性为“发动机存在质量缺陷”,当时胡先生要求专卖店换车,却遭到拒绝。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车子返厂免费更换发动机。随后几年,尽管车子多次出现各种小状况,但并未造成恶劣后果。不愿意为琐事纠结的胡先生大多选择隐忍并自行解决。原本以为从此无忧的胡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高价买来的汽车居然发生了自燃。

  胡先生说,今年7月2日19时许,司机将车辆停放停车位后,锁车下班。次日8时,司机上班开车,发现车辆内部有火烧痕迹,随即报火警,经消防人员现场勘察,认定起火原因为车辆副驾驶室座位下方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岳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岳阳楼区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经现场查看发现,胡先生购买的路虎车车辆整车外表保持完好,车内有烧损、烟熏痕迹,车辆后排座位基本保持完好,前排座位有烧损,副驾驶座位下方部位烧损最严重,部分线路绝缘部分被烧焦裸露,副驾驶室前上方遮阳板下表面塑料部分烧焦脱落,前方塑料档板及左侧档位处有火烤胶化痕迹,副驾驶火势从下往上呈减弱趋势。

  胡先生认为其所购路虎发现者车辆在驾乘过程中多次出现各种故障,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致使其不敢继续驾乘该车,严重影响驾乘出行,多次延误其参与商务洽谈活动,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胡先生要求厂家和4S店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车辆依法应当予以召回,同时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胡先生说,时间过去4个多月了,他的车子还“躺”在长沙的4S店,什么时候能够得到处理,不得而知。“我几次对接路虎汽车驻中国办事和湖南中汽南方捷豹路虎4S中心,均未得到妥善处理。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如果协商调解无果,我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长江信息报 记者 何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