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没有在规定的2个月时限内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整改工作一度停滞不前。”

  “你单位对于巡察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没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追责问责。”

  “你单位没有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对账销号’,一些问题整改仍留有‘尾巴’。”

  ……

  11月1日下午,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市食药监局、市畜牧水产局、市住建局3家单位党组书记进行约谈。这是该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个场景。

  涟源市巡察工作在扎实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采取“常规督查+专项督查”、“领导约谈+不定期通报”、“加强指导+严肃问责”等举措,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2017年以来,全市5轮巡察反馈问题1077个,整改975个,整改率达90.5%。

  今年7月,该市巡察领导小组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3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存在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是相关单位责任意识淡薄的体现。”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纬辉表示,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以问责促整改,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成果。今年以来,该市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3条,追缴或清退违规资金32.7万元,给予“双开”处分1人,约谈3名党组书记。(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