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绥宁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惩治“蝇贪”、“蚁腐”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集中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该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出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处理专项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内容,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下发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机制的暂行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步会商、同步立案、同步调查、信息共享机制均做了明确规定,做到了纪法衔接、协调推进、数据统一、信息同步。同时,把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乡镇和机关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机动式巡察。坚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排查、力量优先安排、案件优先办理”原则,既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为,又查涉黑涉恶工作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截止目前,绥宁共梳理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0余条,破获涉黑涉恶案件20起,打掉涉恶团伙13个,党纪政务立案4件,开除党籍1人,移送司法机关8起43人,以严的纪律、实的举措确保除恶务尽。(绥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