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1、新化县炉观镇口前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卿松云、原村党支部副书记卿长保、原村文书卿宗稳、原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出纳卿斌长贪污侵占专项资金案。2006年至2015年,口前村采取虚报移民人数方式,违规套取移民后扶资金160400元,其中96070元用于村级日常开支,剩余64330元被私分;2012年至2014年,截留该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2664元,其中3300元用于支付护林员工资和扑火开支,剩余29364元被私分。2018年6月,卿松云、卿长保、卿宗稳、卿斌长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涟源市龙塘镇莲花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应凡、秘书夏春耕诈骗、贪污问题。2009年至2013年,王应凡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被征土地及附属物的方式骗取征地补偿款20073元,占为己有。2013年至2014年,王应凡、夏春耕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资料的方式,为自己和村民王某凡、王某文等人骗取国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89253.6元。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7月,王应凡、夏春耕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娄星区原茶园镇塘群村精准识贫、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6月,原茶园镇塘群村妇女主任、计生专干刘明吾在精准识贫中优亲厚友,将堂兄喻某推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相关镇、村干部对贫困户评议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的评选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喻某2017年1月违规获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6.4万元。2018年5月,刘明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茶园镇塘群村村主任喻金煌、秘书刘新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村其他4名精准扶贫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4、双峰县水利局农水股原副股长李希龙、洪山殿镇水利站站长朱定建在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中履责不力问题。2014年,洪山殿镇原柞子村在2013年已经完成了自来水安装的情况下,又违规申报了2015年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朱定建作为时任洪山殿镇水利站站长,知情不制止,还为该村向县水利局农水股申报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并被该县列入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议计划。2015年9月,李希龙等人在对柞子村的安全饮水项目进行验收时,调查核实不认真,没有发现该村利用2013年的自来水安装项目应付2015年安全饮水项目验收的问题。2018年7月,朱定建、李希龙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柞子村涉案村干部均受到相应处理。(娄底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