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今年55岁的黄秋年,曾先后任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望龙村党支部委员、纪检委员、党支部书记;然而他任职的10年里,利用职务之便,夫妻俩共贪污、受贿百余万元。2018年2月,黄秋年辞职卸任望龙村党支部书记后不到一年,就和妻子石菊红被长沙市芙蓉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今天上午,黄秋年夫妻俩因贪污、受贿罪,在芙蓉区法院同庭受审。

  被告人 黄秋年:

  我不是索贿

  他们是送给我的

  送到我家里去了

  当时我没来得及退

  公诉人:(他们送你钱的原因是什么)

  给了他们关照

  公诉人:(关照了他们他们感谢你) 

  是的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秋年利用担任望龙村党支部书记,协助原东岸乡人民政府从事望龙村征地拆迁安置,以及安置房建设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索取、收受或伙同妻子石菊红,收受23名行贿人财物121万余元。逢年过节时、结算工程款时、望龙村有工程项目招标时,都是黄秋年家最热闹的时候。

  被告人  石菊红: 

  送钱的要么就是想搞工程建设

  要么就是想要提前结算工程款

  (黄秋年是否知道他们送钱的原因和目的)

  因为经常就我在家

  我都和他说了

  初尝职务之便的“甜头”,是在2007年,当时黄秋年任望龙村党支部委员,主要负责国土等方面的工作。当时,望龙村征地拆后,取得了部分“两安”用地,他便协助东岸乡政府的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以办理“两安”用地手续为由,共骗取公共财产117万余元。

  公诉人: 

  你是否和村委以及村民大会说了

  15年办理用地手续费的利润

  说了没有

  被告人 黄秋年:和当时的书记说了

  公诉人:有没有说利润空间有多大

  大概有多少利润

  被告人 黄秋年:说了

  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黄秋年享受着手中的“权力”让他收获的利益;理所当然的接受行贿,为他人“行方便”。收钱、收汽车、收黄金、收手表;村支书这个职位,俨然就成了他的敛财工具。妻子石菊红也坠入其中。

  被告人 黄秋年:

  确实不对 法律意识淡薄

  主要还是自己的原因

  对贪污、受贿的事实,两被告人均没有异议;因案情复杂,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经视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