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西州通报6起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典型案例

  新湖南客户端6月19日讯 今年4月以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拉网式全覆盖”专项巡察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优亲厚友等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优亲厚友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塘街道建设管理站干部彭学明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8月,彭学明在负责坨丰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中,明知张某某(系彭学明妻子亲属)在实施危房改造前已有一栋二层楼的砖瓦房,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情况下,仍然将张某某纳入危房改造对象户,致使张某某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组织调查期间,彭学明主动上缴违纪资金4万元。 2018年5月,彭学明受到警告处分。

  2、凤凰县新场镇枫木林村原村主任田儒良、原村会计谭长飞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3月,时任村主任田儒良、时任村会计谭长飞在审核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时,明知田某某(系田儒良的胞弟)有两处住房(其一处为旧木房,另处为两层楼房),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情况下,仍然违规将田某某旧房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致使田某某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 25万元。2018年5月,田儒良、谭长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田某某违规所得资金予以追缴。

  3、古丈县坪坝镇叭喇村主任石化祥在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4年,石化祥父亲石某某被确定为精准扶贫户,在2015年精准识别“回头看”和2016年精准扶贫“大整改” 行动中,石化祥明知其父亲不符合精准扶贫识别认定标准,未将其父亲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中剔除。2016年7月,石化祥为其父申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违规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万元。2018年5月,石化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某某违规所得资金予以追缴。

  4、花垣县吉卫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龙世梅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7月,龙世梅在分管精准扶贫工作期间,明知龙某某(系龙世梅胞兄)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的情况下,未向村支两委递交申请书,未经村支两委会议和村级民主评议会议研究决定,违规将龙某某户确定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造成龙某某违规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1万元。2018年5月,龙世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其追回龙某某违规所得资金。

  5、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主席向云波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向云波在分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为毛坝乡五寨村村民彭某某(系向云波儿媳妇亲属)违规调配危房改造指标,并安排县危改办工作人员,在其亲属未按程序申报的情况下,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名册中,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万元。2018年6月,向云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彭某某违规所得补助资金予以追缴。

  6、龙山县茅坪乡茶园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彭全军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彭全军在知晓孙某已有两栋安全住房情况下,未按程序进行评议,对孙某以其父孙某贵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表格上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导致孙某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2018年6月,彭全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某违规所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予以追缴。

  上述6起典型案例均属扶贫领域的优亲厚友问题,这些干部在扶贫领域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以及精准识别等环节中违反政策、不按程序,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亲友谋取利益,严重损害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群众深恶痛绝、影响极坏。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公平公正刻在心上,把脱贫攻坚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华声在线通讯员 州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