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凌晨,澧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的民警接到市公安局的转警,发现在微信上有人传播“桃源龙虎发生一起杀人案”的信息,经民警迅速核查,该信息不属实,系谣言!!!

  经调查,2018年5月28日下午,违法行为人向某凤(女,47岁,小学文化,澧县澧南镇人)在手机微信群里看到一条消息:“桃源龙虎杀人了!昨天晚上2点多钟一家五口人杀死四个,为昨晚上买马38号鸡中了三千五元,赔不出来:黑庄,家里人被杀!”向某凤在明知这属于虚构事实的前提下,仍然于当天下午15时45分将该信息转发到微信群“亲亲开心聊天群”内。当天下午15时53分,该微信群内的江某春(女,47岁,初中文化)又将该条信息转发至“儿时同学友谊群”内,在群内引起一阵骚动。

▲上图为散布谣言的微信截图▲上图为散布谣言的微信截图

  2018年6月2日,违法行为人向某凤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澧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违法行为人江某春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今年以来,澧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先后共侦办了3起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的案件,涉案的违法行为人均在消息未经证实的情况下,故意转发散布谣言,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请广大公民引以为戒,切勿造谣传谣。

▲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理

  2018年5月26日,澧县发生一起火灾,违法行为人陈某发现后,第一时间录制了一段视频,并在视频中配音声称其自己是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该火灾烧毁了四栋房屋(后经警方调查,火灾烧毁一仓库及一破旧棚子),自己是记者老陈,正提供火爆新闻。该失实视频在网络得到了广泛传播,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陈某在第一时间发现火灾的情况下,不仅不采取报警的正确处置,反而为博取关注而肆意造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此种行为既有失道德,也是违法行为。

  2018年5月31日 ,澧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