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12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长纪)4月8日,长沙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两名党员干部贪污、挪用党费案件。这两起案件是该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查处的。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原处长唐伟红贪污党费的问题。经查,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唐伟红在临时负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作期间,采取虚报冒领、重复报账、收取党费不入账等方式套取党费和公用经费共计12816元(其中党费10816元、公用经费2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2月,唐伟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主任科员李鸿圣挪用党费的问题。经查,李鸿圣于2010年4月至2017年7月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因处理其他事务暂停职务,由唐伟红代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盖领导签名印章,先后3次从该局党委党费账户中挪用党费63000元供个人使用。2018年3月,李鸿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由监察机关进行监察调查。

  通报指出,从表面上看,这是贪污侵占、套取挪用党费的违纪违法问题,实际上是理想信念滑坡、党性意识淡化、组织观念削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直接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必须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