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15日讯(记者 戴鹏)“‘按病种付费’模式,让患者看病之前就对费用心中有数,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今天,记者从株洲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起该市将推行“按病种付费”模式,规定17类106个病种的收费标准。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除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以及规定可另行收费的耗材超限额支付费用外,医院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医院按病种收费实行“全包干”,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后,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直至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检验、检查、手术、麻醉、床位、护理、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

  此次,被株洲市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的病种包括结节性甲状腺肿等17类106个。但“终末期肾病”除外,并明确不包括患者治疗期间发生并发症或其他伴发病而需住院治疗的费用。

  据悉,株洲市区已有8家公立医院开始执行按病种收费。各医院按照病种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参保个人和医保基金分担。凡接诊符合临床路径准入条件的病种,一律纳入按病种收费管理,医院不得以变换主诊断等方式规避临床路径管理。

  此外,株洲市为保证患者“按病种付费”模式的治疗效果,还规定各医院要确保医疗质量、合理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