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11日讯(通讯员 罗志勇 徐探)12月11日,常德市桃源县交警大队对外通报这样一起案件,该县一名15岁少年拿父亲驾驶证,驾驶家里的小车上路,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12月6日,桃源县交警大队漆河中队全体民警在省道227线桃源县漆河镇重阳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当晚19时40分许,民警文子铭发现从桃源县理公港镇方向驶来一辆车牌号为湘GD82**小型黑色轿车,一路上走走停停,形迹可疑。便迅速上前拦停车辆进行检查。

  车辆停下后,民警惊异发现,驾驶人竞是一名年轻少年,看模样还不倒15岁,这引起了民警的高度重视,当即进行证件检查,而少年却从容拿出驾驶证与行驶证递给民警。民警发现驾驶证上照片为一中年人,登记年龄为45岁,明显与驾驶小车的少年不相符。

  经进一步检查询问,少年如实供述,他叫张某,是桃源县理公港镇人,今年刚满15岁,因他时常搭乘父亲的车,有时在父亲的指导下也开过车,慢慢就学会了。今晚他是开车准备到漆河镇街上买东西,驾驶证是其父亲的。民警当即对其进行教育,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后,将张某带往中队进一步调查取证。

  12月7日,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张某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因其未年满18周岁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