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7年招聘5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公开招聘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专科以上,熟知计算机系统集成应用,熟知交通法规,有一定的驾驶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吸毒史;

  (六)无直系亲属从事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的中介、保险等服务业务;

  (七)不可兼职;

  (八)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九)签订并严格遵守个人保密协议;

  (十)因工作特殊性,原则上此次招考只针对除苏仙区、北湖区户籍以外的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 7月10日— 7月11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806办公室)

  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者需填写报名表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由交警支队政工科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招考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四、考试

  1、通过上机实际操作对考生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2、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通过体检和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六、聘用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参照支队相关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底薪1800元/月,同时对聘用人员采取绩效考核。

  九、本次招聘政策由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