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星沙时报

  学生遇敲诈勒索,要勇敢“说出来”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多名学生遭遇社会青年敲诈勒索,目前4名嫌疑人已被抓获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5月24日讯(记者 盛磊)每天本该高高兴兴去上学的刘同学,近日是胆颤心惊,一伙社会青年恃强凌弱,敲诈勒索不成便施暴。近日,长沙县湘龙街道综治办、防控中队陆续接到多名家长举报,称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的学生频繁遭到几名社会青年敲诈勒索,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4名社会青年

  勒索学生钱财被抓获

  经过走访调查,湘龙街道综治办掌握校外人员对学生敲诈勒索这一事实后,联合派出所、防控中队立即对学校周边进行布控。

  5月6日下午,防控中队队员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湘龙百熙实验学校附近一超市对学生进行勒索,当即赶往事发地,在向超市店主了解情况时,一名学生跑了过来。

  “几天前,我和朋友去金鹰机电附近吃烧烤,身上带了90元钱,一青年拦住我们,从我身上强行搜走了30元,我怕对方报复,一直忍着没告诉家长,这次,我又看到这些人拿着棍子要打我的同学,赶紧求助警察叔叔。”刘同学说。防控队员顺着刘同学指的方向一路追过去,但几名犯罪嫌疑人已望风而逃。

  第一次抓捕未果,综治办负责人与派出所民警、防控队员一起仔细研究百熙实验学校的周边情况,判断这伙人还会继续作案,于是对学校周边重点区域进行便衣布控。

  5月10日18时许,这伙人再次现身,准备故伎重施对一名学生进行敲诈勒索时,防控队员果断出击,将李某、孙某、郑某、周某4名嫌疑人当场抓获,随后移交至湘龙派出所进行立案调查。

  遇敲诈勒索

  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

  “针对校外欺凌事件,我们会加大宣传教育,告诉学生遇到这类突发状况该如何正确应对,且配合街道、派出所对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进行走访摸排,发现问题及时整治。”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负责人介绍。

  这伙人欺凌未成年人,敲诈勒索不成还施暴,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记者咨询了长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律师介绍,对于校园欺凌,已满16周岁的涉及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4周岁至16周岁这一年龄段,涉及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8类严重犯罪,也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没有达到刑事追究年龄,主要以教育为主,如对他人造成损害后果,是否构成犯罪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法定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学生在校外

  遇到敲诈勒索如何应对

  在校外遇到敲诈勒索怎么办?民警提醒,一方面,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特别是在晚上,学生有事、有病需出教室或到校外时,要结伴而行,不要单独行动。几个同学一起,不但增加了大家的安全系数,而且遇事可以相互照应。

  另一方面,当遭遇敲诈勒索时,很多学生由于害怕被打、迫于敲诈者的威胁,抱着花钱消灾、息事宁人的态度而被迫就范。而正是由于受害者的软弱、迁就助长了敲诈者的气焰。于是有了第一次的屈从,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不但没有解决问题,还导致被敲诈同学所受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越来越大。如被敲诈勒索要勇于及时告诉老师、家长,必要时第一时间报警,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以便警方快速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