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沪昆高速醴陵往株洲方向1133公里处,一辆货车追尾小轿车引发火灾,荷塘中队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救援。 通讯员周琼摄

  本报株洲讯(记者曹伟通讯员周琼)11月13日早上6时14分,沪昆高速醴陵往株洲方向1133公里处,一辆货车追尾小轿车引发火灾,情况十分紧急。险情就是命令,株洲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派荷塘中队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救援。

  6时30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只见事故地点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失事的车辆正在猛烈燃烧。经初步勘查,小轿车被追尾至变形,压在货车车头下,小轿车车身和货车车头被烧毁,货车车厢内部也伴有明火,所幸无人员伤亡。

  经 现场了解,确认无被困人员后,指挥员迅速将救援官兵分成三组:一组出两支水枪翻过高速路中间的护栏,分别控制货车车头火势和扑灭车厢内部明火,保护车内货 物;二组负责向出水消防车供水;三组协助交警做好两边道路警戒工作。顶着浓烟和烈火,消防官兵分别从车尾、车头在水枪的压制下层层推进,灭火战斗有条不紊 地展开。

  在消防官兵迅速行动下,7分钟后,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为防止死灰复燃,消防官兵在持续长时间的冷却和降温,确保没有复燃的可能后,才撤离现场,事发地段的交通也逐渐恢复正常。

  目前,事故的原因和损失正在进一步统计、调查之中。消防部门再次提醒司机朋友,当车辆发生火灾时不要惊慌,应立即用随车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并迅速拨打119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