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10月22日讯(通讯员 李小溪)虽然苹果手机增加了严密的防盗防丢方案,依然会有一些疯狂的粉丝敢于冒险进行挑战。10月22日,湖南郴州男子杨某某因抢劫他人苹果手机被苏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19岁的杨某某小学毕业后即在社会厮混,多年来没有固定收入,但酷爱苹果手机又无钱购买,眼见他人使用苹果手机,心里失去平衡,竟然产生“抢台苹果手机用用”的念头。

  2014年8月10日,杨某某在郴州市解放路某苹果手机维修点旁蹲点,见受害人王某某从维修点出门,随后尾随王某某至郴州市人民东路与中山北街丁字路口将王某某强行拖入一小巷子内,卡住王某某脖子,并对其进行殴打,随后实施抢劫,抢走被害人王某某苹果手机一台、180元现金及身份证一张后迅速逃离现场。被害人王某某随即到公安机关报警,接警后民警根据苹果手机的防盗防丢功能锁定杨某某位置,及时将其抓获归案。经郴州市苏仙区价格鉴定中心鉴定,杨某某抢走的苹果手机价格为人民币1260元,抢劫现金180元,同时造成被害人身体多处擦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抢劫罪,被苏仙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属于《刑法》规定的八大重罪之一,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承担刑事责任。各年轻“果粉”,切不可因疯狂追求苹果手机而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以身试法,铸成大错后领刑受罚而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