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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岁男子买19岁越南女子当性奴 与其夫妻同住一屋

A-A+2013年6月24日15:09光明网评论

  一名6年前嫁来台湾仅19岁的越南籍女子,抵台第一天就被老公带去水饺店做苦工,不仅没薪水、还常遭水饺店郑姓负责人夫妇殴打凌虐,甚至沦为郑姓夫妇的“性奴隶”,板桥地检署昨依使人为奴隶罪及强制性交等罪嫌起诉她老公及郑姓夫妇,建请当地法院判处重刑。

  据报道,水饺店老板郑姓老翁(74岁)昨受访时表示,他没有剥削被害人,每月还给近两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基本工资;被控伙同56岁的妻子性侵一事,他不愿表示意见;但据查,被害人能明确指出郑翁臀部斑点,检方认为郑姓夫妇涉嫌重大。

  此外,这名越南女子的丈夫辩称,他向郑姓老翁借3万元到越南娶老婆,让妻子到郑的水饺店工作是为了还债。但检方怀疑他只是人头老公,涉嫌协助水饺店以假结婚方式寻找廉价外劳。然而,起诉书指出,这名越南籍女子2005年8月嫁到台湾,当天就被带到郑翁位于新北市的水饺店内工作,再也没见过丈夫。

  有消息称,被害人指控,水饺店老板夫妻把她当奴隶,除扣押证件不让她离开,还要求她每天都要工作,包括打扫、洗碗盘、洗菜,从上午9时工作到晚间11时,不能休息;只要她不从,就会被郑姓夫妻殴打。

  另据检方查出,被害人甚至被郑姓夫妇当成“性奴隶”,老板娘会把被害人带到房间剥光衣服,要求被害人舔她胸部后,再压住被害人让丈夫性侵;郑姓老翁甚至在打烊后,直接在店内性侵被害人。

  被害人在郑姓夫妻监控下,多年来没机会联络嫁到台湾的表姐,因为没钱和证件也不敢跑;去年6月13日,被害人利用郑姓老翁脚伤、郑的太太照顾孙儿之际,趁机拿走护照和2000元后逃出水饺店,2个月后在表姐协助下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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