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阳讯5月8日,耒阳市检察院侦结了原湘煤集团南阳矿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阳某受贿案,确定受贿金额为62000元。
据悉,该院在查处耒阳某煤矿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发现原湘煤集团南阳矿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阳某涉嫌受贿,随即于4月23日对其立案侦查。
据检方介绍,阳某系原湘煤集团南阳矿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8月,阳某多次收受宏发煤矿矿主罗某现金共计62000元后,在宏发煤矿超深越界盗采湘煤集团所属前进煤矿煤炭资源时予以关照,避重就轻,隐瞒事实,导致宏发煤矿长期盗采国有资源的后果发生。
记者吴可通讯员祝艳华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