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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三男生为心仪女生刀砍情敌 今日开庭(图)

A-A+2013年4月10日21:13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红网湘潭4月10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李彦 周浪)即将参加高考的两名高三男生,为了追求同一女生,发生矛盾,甚至动用了70厘米长的砍刀,其中一人被砍伤。今天(4月10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将刑事审判庭搬到湘潭县第一高级中学校园,公开审理此案。

  今年2月3日9时许,在该校食堂,高三男生卢某和王某一见面,就发生口角。两人大概相距一米左右时,卢某见对方人多势众,怕吃亏,于是从身后拿出一把随身带着的砍刀,朝王某砍去,将其手臂等部位砍伤。

  事发后,现场同学很快将卢某制止并夺下其手中的刀,卢某挣扎后逃离现场。王某被送去湘潭市中心医院救治。经湘潭县公安局法医检验所鉴定:王某左肱骨下端骨折,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故意伤害罪成立,鉴于卢某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卢某此前品学兼优,无其他不良记录,加上卢某为在校高三学生,考虑到对青少年的教育与惩罚并重政策,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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