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各地>正文

永州市劳教委决定对唐慧不予国家赔偿

A-A+2013年1月11日21:11红网评论

  红网永州1月11日讯(记者 洪湾)2012年11月5日,唐慧因其被劳动教养申请国家赔偿。2013年1月5日,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对唐慧的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唐慧曾多次到 法院、省市有关部门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2年8月2日,对唐慧劳动教养 的决定是依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作出的。湖南省劳教委鉴于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从人性关怀出发,于8月10日 作出撤销对唐慧劳动教养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国家赔偿。
  
  2013年1月11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已将《行政赔偿决定书》送达给唐慧本人。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
var QrcodeMediaDataPV = "http://sax.sina.com.cn/click?type=nonstd&t=REowMDAwMDA3OQ%3D%3D"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