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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碾死交警肇事者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图)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2012年10月12日08:58【评论0条】字号:T|T

10月10日,双峰县公安局审讯室里,碾死民警的肇事者王昆事后痛哭流涕。视频截图 10月10日,双峰县公安局审讯室里,碾死民警的肇事者王昆事后痛哭流涕。视频截图

    本报记者张祥 长沙报道

    “我本打算绕开他跑掉算了” 

    10月10日下午,33岁的王昆坐在审讯室里不停说:“我把他毁了,我自己也毁了。”王昆说的“他”,是指24岁交警李晓峰。

    10月9日下午1点,王昆在潭邵高速娄底收费站下高速时,因被交警李晓峰发现涉嫌超载,试图躲避未果后,加速冲向李晓峰将其碾压致死。(详见本报10月10日B07版)

    目前,王昆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

    “货车加速后,他来不及跳开了”

    王昆驾驶大货车碾压李晓峰的过程被监控拍下。视频显示,大货车从收费站出来后,李晓峰站在离大货车至少15米远的地方打手势,要求货车向右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大货车没有停下,而是缓慢前行。李晓峰走到驾驶室左侧车门处,货车还是没有停下,略微向右拐了一段,李晓峰随即绕到车前,继续挥手示意其停车。货车慢行时, 李晓峰用双手抵在货车前方。此时,另一名交警看到此景,赶紧跑过来,一边跑一边朝大货车挥手。而此时,货车抵着李晓峰开始加速,随后李晓峰和货车消失在监 控镜头里。

    和李晓峰一起执法的协警说:“我对着货车喊,要他减速,还要李晓峰跳开,但货车加速后,李晓峰来不及跳开了。”

    多名目击者称,大货车将李晓峰撞倒碾压后,继续往前行驶,但很快被前方交警拦下,嫌疑人王昆被抓获。

    “我本打算绕开他跑掉算了”

    10月10日,王昆在双峰县公安局接受审讯。他说自己在10月9日凌晨4点从广东佛山出发,连续开车9个小时到达娄底收费站,“有一点疲劳驾驶。”王昆承认,但“我没有喝酒”。

    王昆说,“我本来打算绕开跑掉算了,逃避处罚,我知道他在我隔壁(指左侧车门处——记者注),所以我方向盘往右打,谁知他又跑到车前,追过来了。我毁了他,也毁了自己。我对不起他父母,对不起我妈妈,对不起我老婆……”

    王昆今年33岁,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靠开货车跑运输维持生计。

    记者从双峰县公安局了解到,王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取证和审讯工作仍在进行。

    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

    网友对李晓峰殉职感到惋惜,但也有网友提出问题:“为什么是涉嫌故意杀人,而不是过失杀人?”

    10 月11日,律师王曙解释:“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 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王昆明知道自己车前有交警,也知道朝交警开车是足以造成对方死亡的,但他没有停车,或者盲目相信交警会躲开从而避免交警死亡, 这种行为应该属于间接故意,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是有法律依据的。”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过失致人死亡罪

    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 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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