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个月,城正街菜市场的王培军,两次遭遇“撞娭毑”事件
■老人家属再三索要赔偿,并将价码提高到了20万
红网湘潭站8月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浩)8月7日,在雨湖区城正街菜市场内,发生了一起鱼贩服药自杀事件。附近居民介绍,鱼贩死前曾连续两次遭遇“撞娭毑”事件,因一时想不开,便服毒自杀。
8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菜市场了解情况。
市场门口“撞倒”老人
在城正街菜市场门口,死者的家属正在办丧事。市场内,人们正为此议论纷纷。
住在菜市场内,熟悉前因后果的陈建民告诉我们,死者名叫王培军,今年48岁,在市场内做鱼生意已有20多年。
陈建民说,王培军的死因,要追溯到7月25日。当天早上七点左右,王培军拖了一三轮摩托车的鱼,到菜市场卖。
那天早上,市场里人很多,王培军经过城正街派出所附近时,发现本就不宽的路口拐弯处横摆着一辆三轮车,三轮车前围满了人。王培军经过时,三轮摩托车不小心碰了一个行人,那人往旁边一趔趄,竟又顺势撞到了一位站在三轮车前的老太太身上,撞得老人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一手执拐杖,一手拖着买菜小车的老太太,已是85岁高龄,是附近的居民,也是菜市场的常客。
老人倒地时,陈建民正好路过,见状便连忙上前将老人扶了起来。过后不久,老人径直走到王培军的鱼摊前,要王带她去医院照片,并称“如果没问题就不找你了。”
在陈建民的陪同下,王培军将老人送到了附近的湘潭县人民医院照片检查,“哪里痛就照哪,照了三张片,花了几百元,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检查完后,陈建民又将老人送到了她家的楼下(原湘潭县政府隔壁的一栋居民楼)。
老人家属两次索要赔偿
第二天上午,一位年约60岁的女人来到王培军的鱼摊前,称“被撞老人”要住院治疗,要王培军赔钱。双方经过协商,王培军答应赔“被撞娭毑”6500元。 王培军为此还喊来陈建民见证,付了赔偿款后,双方还书面约定“以后有什么事情再不互相找对方”。并将协议复印送到城正街派出所。
赔钱后,王培军以为“撞人”事情已经平息。没想到,事隔十天后的8月6日,“被撞娭毑”的儿子又将王培军叫到了城正街派出所。
“他称照顾了母亲10天,要王培军支付工资。”陈建民告诉我们,老人的儿子开始要价7000元。最后,王培军答应给6000元,并书面承诺“本周五(8月10日)前把钱付清。”
8月7日上午8点多钟,王培军和陈建民来到城正街派出所“交钱”,但由于派出所所长不在所里,他们便返回摊位继续做生意……
“拿20万元,一次性了难”
平时,王培军一直都把运鱼摩托三轮车放在鱼店门前。8月7日早上,一位姓杨的老太太在王培军的车前买菜,择辣椒。由于人多路窄车挤,杨娭毑也被“蹭”倒了,倒在地下动弹不得。
事后,老人坚持认为自己摔倒是被王培军的车压到了,要王培军送她去医院。见老人责怪自己,王培军没有争辩,和陈建民一起将杨娭毑送进了湘潭市中心医院。
在医院三楼,送老人去病房住院的王培军又碰上了“被撞娭毑”和她的儿子,“被撞娭毑”的儿子对王培军说,“我们前一天协商赔偿的6000元钱不算数了。”
在王培军回菜市场的路上,他接到了老娭毑儿子打来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说,“拿20万元,一次性了难。”
菜市场的目击者说,当天中午,老娭毑的儿子带着两个人,来到王培军的鱼摊边,放出狠话,“下午两点半前,交出20万,否则你去死。”
鱼贩绝望 喝药自杀
8月7日中午12点半,菜市场里已人流稀少,在市场里守摊的肖爱清看见王培军神情有点恍惚,不时还在低声哭泣。
“他一会儿跑到菜市场办公室,找扫地的(陈建民),没找到后,他又回自己的鱼摊流眼泪。”肖爱清说,她知道王培军是因为早上的事情心情不好,想安慰一下王培军,可王却不搭理她。
“哭过后,他走进了附近的一个仓库,不久又回到了鱼店,估计他就是那段时间喝了药。”肖爱清看到王培军回到鱼店后便躺下了,鱼店的卷闸门也拉下来了一半。
太约下午一点钟的时候,几位熟人在店外叫王培军,见没有反应,走进鱼店才发现王培军此时已口吐白沫。
“当时大伙想把他抬进医院,但由于太重抬不起来,延误了抢救时间。”
城正街派出所所长曹毅芳证实,7月26日前后,王培军确实送来了一份自写的“协议书”,8月6日,在派出所也确实协调过此事。